发布时间: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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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情是公众在网络空间对现实社会中的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出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的总和。相较于现实社会中的舆情,网络舆情呈现出极速传播、情景依赖、群体极化等特点。其内在的演变机理更易受多元主体在公共事件之上相互作用的结果影响,产生舆情的失真与变异。这其中也存在立场、利益、情绪等外部因素造成网络舆情的不稳定和衍生事件的发生的情况。构建网络舆情治理“共同体”,就是要适应“后真相”时代的舆论生态,打破常规定义中“上对下”和“主对客”的管制,形成主客体之间的互动和相互矫正,从而共同治理网络舆情。
正视网络舆情治理的问题
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89亿,已占全球网民的五分之一,互联网普及率达70.4%,高于全球平均水平。网民数量的急剧增加以及新媒体平台的介入,导致网络空间成为舆情爆发的集中地和初始地,表现出频次快、影响大、范围广的特点。在当前网络社会与风险社会重合的时期,网络舆情治理面对的是层出不穷的公共事件,它们不仅是网络舆情形成的关键诱因,更是影响社会情绪和现实矛盾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当公共事件触发网民群体的极化情绪,在网络交互的过程中,其舆情极易受到感染和操控出现失真变异并衍生出新的问题,一旦处置不当,就会造成公共舆论危机,对社会的稳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
当前,我国社会正在进入高速发展期,特别是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背景下,矛盾风险交织、国际形势多变,外加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肆虐加剧,社会中的矛盾风险挑战极易传导、叠加、演变、升级。因此,网络舆情治理面对的社会现状发生改变,网络舆情演化机理也随之更迭。从舆情内容来讲,聚焦领域已由教育、医疗、食品卫生、公务接待等突发公共事件转向为更加具体和细化的群体事件,其中情绪主导型群体事件因其突发性和极强的破坏性,容易在相对集中的人群中扩散,形成利益驱动下的激烈行为,造成网民对事件评判的失真。从发展轨迹来讲,网络舆情不再以时间和空间作为演变行径,而是在事件背景下,受到群体拉力、流量推力、现实阻力、利益摩擦力等各方社会因素影响,出现信息变异和真相缺失。因此,正视网络舆情治理是网络时代面临的重要课题。
树立网络舆情治理“共同体”理念
网络舆情由四个基本要素组成——舆情主体(舆情生产者、传播者及消费者)、舆情客体(客观事件及热点话题)、舆情内容(对信念、态度、意见及情绪的反应)、舆情载体(传播媒介平台)。随着现代社会网络化和信息化的飞速发展,网络舆论场已经成为改变我国社会舆论生态环境的重要场域。要在纷至沓来的信息浪潮中去粗取精、分辨真伪,有效治理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绝非一己之力能够促成。
树立网络舆情治理“共同体”理念是顺应社会发展和舆论附着在“群体之上”属性的本然之举。舆情的形成发展是社会性的,其存在的问题理应由主体、客体与载体共同施力解决,这才能推动客观真相的如实表现以及舆论引导的理性牵引。尤其是在互联网时代,网络舆情主体的组成结构趋向多元,传统意义中以政府为主体的单中心管理已不适用。推动舆情发展变化的往往是传播信息的媒体和引领信息走向的意见领袖,在以圏群舆论为代表的微信和以广场舆论为代表的微博两大平台上,迅速聚焦网民关注,在两者的不断交互共融中,深刻影响着舆论场的生态。这其中还要特别考虑商业利益因素对事件与舆论的影响,在商业资本追逐下,客观真相以及是非曲直更难得以还原。(社会科学报社融媒体“思想工坊”出品 全文见社会科学报及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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